的士扣分制一周 涉濫收費兜客 首司機扣10分

【明報專訊】《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》本月22日起生效,司機濫收車費、兜路、拒發收據等可扣3至10分,兩年累計扣15分或以上須停牌一段時間。新制實施不足一周便有首名司機被扣分。運輸署昨回應查詢稱,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相關表列罪行,分別為濫收車費、兜客及沒將計程表設定於紀錄位置,被扣10分。